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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评价体系改革的思考与探索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2/19 10:27:46 人气:29 评论:0 标签:

摘 要:科技评价不仅是高校科技管理的主要手段,而且是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高校办学行为具有突出的导向作用。我国高校科技评价曾经在我国科技发展进程中发挥了较大作用,但面对国家社会经济和科技水平新的形势,科技评价机制问题也日益显现。分析目前我国高校科技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革中面临的困境,探索建立适合行业特色高校评价机制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案和新举措。

关键词:高校;科技评价;评价体系;改革;学术共同体科技评价是学术资源配置的重要指挥棒,特别是在高校中,对学校的办学行为以及科研平台、基地、团队、人才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引领作用。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等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至此已过数载,各高校科技及人才管理部门积极行动,相互之间科技评价调研频繁,内部成立各式各样的科技评价改革小组,但实质性的推进缓慢。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规定的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的原则和导向,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要求,有必要从多个角度分析高校科技评价尚未跟上国家指导意见步伐的原因,了解高校面临哪些困难处境,探索对于研究型大学科技评价改革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高校科技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次优化与改革,科技评价对国家科技进步曾发挥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状况不同,科技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也日益显露,甚至偶尔发生的学术不端和学术道德问题根源也归罪于科技评价体系,科技评价体系成为名副其实的“替罪羊”。当前,高校科技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 科技评价体系的指标单一

高校科技评价标准“一刀切”仍然广泛存在。第一,对科研人员分类单一。对学者的学科特点和差异、学者个性的特殊性缺乏考虑,淡漠行业特色;对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差异没有考虑;在评价机制上,学校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工作的学术成就与价值忽略,缺乏激励性;对科技支撑教学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政策不鲜明,对主要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激励有限。第二,成果类型设置单一。目前,在科技评价体系中成果一般仅指学术论文,而论文也基本“唯国外”。科技成果中大多包含学术专著、译著、教材、学术工具书、研究报告、国家或行业标准、科普书籍、软件著作权,而发行的影视科普作品或不包含在内、或分量非常低。

2. 重基金项目轻成果转化

高校包含职称评定在内的科技评价和激励体系中,对国家、省部级基金课题项目数和级别通常有严格要求,对承担后项目完成质量和实际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却较为漠视。把“立项”当作“水平”,把“结题”视为“成果”,将从事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边缘化。科研人员的精力主要放在基金申请上,而基金拿到后,大教授交给小教授,小教授交给博士生,博士生人数少,再找几个研究生两年一拼就结题了。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者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并不关注,导致高校科学研究与市场脱节,科研项目即便完成,其可转化性也很低。

3. 过多强调“第一完成人”

信息化时代,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只有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才能攻破科学的堡垒。任何一篇论文、一项科技项目、一个专利成果都离不开科研团队的协作,大型的课题和项目包含人数、层次、专业更加广泛。成果不论大小,只有科研团队每一个人的能力和努力都能被认可的团队,才能生生不息、活力充沛。目前,高校科技评价过于突出个人的“首发地位”,对团队其他成员贡献的肯定有待提高。现行职称、硕导、博导评审制度中几乎都涉及“第一贡献人”,如论文要求“第一作者”、项目要求“第一主持人”、专利要求“第一发明人”,甚至博士生毕业论文要求“第一作者”,而“第二作者”及其他合作者的贡献却往往被忽略。由于“第一贡献人”在诸多方面非常重要,以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有一个,而近期却出现了大量的“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于是,大家“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数量倒是上去了,但这可能是导致无法组织团队出大成果、无法凝聚强有力合作团队的一个重要原因。

4. 考核压力下行,“工分制”流行

尽管目前高校对教师、科研人员不再直接考核,但二级单位—学院为了完成相应的学术业绩、获得更多的资源配置,实现学院的提升目标,势必会将压力逐级下行,而最终接棒的仍是教师。学院针对学校的考核、绩效,制定各类考核办法,自行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往往比较混乱、不够科学,简单地运用定量管理,将科研任务进行数量的层层分解,由教师逐项落实,被称为“工分制”。这样不仅脱离了高校科技评价体系想给教师宽松科研环境的初衷,而且也没有解决教师短期考核和数量考核的压力。教师们只能为了应对一年一度的考核,不得不追求数量、放弃质量,维持低水平的重复。

高校科技评价改革面临的困难

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符合国家科技教育发展情况,导向积极、意义重大,高校内部普遍反响强烈,教师们纷纷传颂期盼。但目前仍是探究得多、行动得少,新的评价实质性操作难以落实。这些困难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以及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的原因。

1. 定量与同行评议纠结的选择

科技评价中的定量评价一般是对评价对象作出定量结果判断,具体操作被简化成“数数量”;科技评价中的定性评价一般依靠同行评议来完成,具体操作是聘请权威专家对评价对象作出客观、定性的评价。然而,国内外同行评议也饱受诟病,不仅是高校内部组织的同行评议,而且第三方组织、主持的科技成果评价的公信度也受到质疑。这主要是同行专家的选择有一定的困难:一方面,在保证了研究方向相似度高的条件下,可能出现专家们本身就是“熟人”的情况,学术圈子交融,学术交流本身就频繁,相互之间形成“今日你评我,明日我评你”等各种利益交织的网络,专家们难以撇开“人情”,做到完全、客观、公正;另一方面,将权威专家视为同行专家的现象广泛存在,在许多评价活动中,组织单位为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往往聘请高校校长、院士等大牌专家担任评委,但往往这些大牌专家在相应的领域内不具备战略性的指导作用,而且也不一定很清楚被评价对象的具体工作内容。另外,评价对象学科庞杂,评价时间集中,偌大的学科同行评议组能保证被评价对象有一名专家在二级学科上相同就极不容易,其他十余位大牌专家对评价对象往往处于“云里雾里”的状态,这样反而显得定量评价更为客观。因此, 高校的科技评价管理部门:一是对学科特点难以全面把握;二是对各项成果的具体价值、学术影响力难以合理比较;三是要发挥同行评价的作用需要时间和精力。因此,为提高效率和节省开支,量化指标更容易确定和实施。

2. 政府与社会评价体系的压力

目前,承担项目、获取经费、发表论文、获得奖项、专利的数量是科研人员、团队和基地再次获得项目经费课题、奖励的参考依据,成为评价高校科研水平最直观的依据。对被评审者来说,在这种评审的方式中量化数据显然至关重要,从而量化指标就成为了被追逐的对象。同时,这些科技项目或成果统计数据以科技统计的形式组织采集并广泛公开,从而被各种社会机构利用,并依据少量的定量指标进行简单排名,形成各式各样权重不同的大学排行榜,用来吸引关注量。这些量化数据构成的排行榜过于功利化,把成果、经费等沦陷在指标和数字里,不强调科技内涵质量,给高校管理者带来无形压力,推动各层管理者对科研量化指标的进一步重视,对科技评价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引领。

3. 成果转化机制的缺失

尽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强调在分类评价中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工作人员业绩作出重要认可,但由于中国长期存在科技成果归属权不明确,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的方式把自己的科技成果变成实际产品,科研人员面临着巨大的法律、经济和政策风险,少有可操作的指导性流程和可参照的案例等现状。因此,为简单地规避这些风险,绝大多数科研人员宁愿把基金和论文当作毕生的追求,而不考虑把科技成果转化成实际产品。

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建议

高校科技评价内容主要是人才评价、基地(团队)评价、学院(系)绩效评价考核,其次是项目成果评价。其中,人才的评价是科技管理和评价的重要组成,加强学科带头人培养的工作力度是建立高水平大学的重要途径。

1. 政策顶层规划

高校科技评价在政策规划层面,核心目标是全面提高科研工作质量,促进师资队伍与学科建设。一是应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妥善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科技评价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注意科教结合,需要高校内多个部门的统一协调,形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的相互促进,科研教学齐头并进等态势;科技评价应把握高校本身特色及发展定位,特别是行业特色鲜明的工科院校更要根据学校建设“双一流”学科战略布局与积极进展,以及国际化进程规划作出相应的人才激励措施,有的放矢。二是应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尽早地规划人才分类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充分考虑重大项目和重大成果等催生学科带头人的引领效应,建立以重大成果产出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成果本身的原创性、重要性和严谨性是评价的重点;不应过多强调论文数量,应正确定位论文适用性,提高论文质量。一方面,引导科研人员关注自身成长,鼓励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引导科研人员更多关注研究工作的挑战、拓展视野;另一方面,又要认识到科研人员的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职称层次、不同国家教育背景,充分认可常年从事教学、应用研究或成果推广岗位人员的贡献,引导科研人员积极将基础理论转化为应用、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三是应以实际贡献为导向,鼓励团队合作。科技不应忽略成果“非第一排名”人的贡献,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参与重大前沿性、国家战略性难题的科学研究,促进学校重大科技成果的产生。四是应加强学风建设,强调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科学规范的科技评价体系有利于建立一个和谐纯净的学术氛围,是引导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既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评价,又可以减少科技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过度关联。要求科研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恪守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学术道德规范,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对任何有悖于学术道德行为的评价对象,实行一票否决。

2. 操作层面的设计

科技评价操作层面的设计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应考虑将定量指标的参考性与定性指标的决定性相结合。针对不同人才类型均应设计一定的核心科技竞争力考核指标,并与日常考核指标相结合。核心竞争力应重点选择代表性成果作为评价依据,针对代表性科技成果,一方面,管理人员可以划分出3个~5个成果评价级别,给予评审专家大致参考;另一方面,可以将代表性成果分成若干个二级指标,如知识贡献、科学或技术贡献、标志性成果、学术影响力。而日常考核指标主要考虑“科学或技术贡献”的积累“量”与“性”。二是应避免评价指标的“一刀切”标准。高校应响应国家政策,迅速改变,建立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教学型等不同类型的分类人才评价标准。各类人才评价要点应有不同,“基础研究人才”应着眼于促进其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催生对自然现象规律的发现;“应用研究人才”评价目标是督促其聚焦需求,促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的产生与突破;“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 应以实际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为重点;“教学型人才”评价重点在服务教学、支撑人才培养方面,其科研工作应发挥对学科发展的引领作用和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强调科研与教学的有机融合。三是加快制定科研团队科技评价指标研究,逐步建立以科研团队评价为重点的评价体系,促进个人间、团队间、学院间、单位间的合作,以及资源与人才的合理流动与配置,避免科技资源过度集中。科研团队内部组成人员应灵活机动,可以有单纯做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也有从事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的技术人员。科研团队根据其不同特点,分为“基础研究型”“应用研究型”“软科学研究型”。评价指标重点同科技人才指标,不同的是考查整个团队代表性成果及其科教结合能力。

3.建立科技评价长效机制

应形成涵盖人文精神和创新文化建设的科技评价管理制度,在更高的层次上引领高校健康发展,确立适当的延期考核和免考核制度。一是高校科技评价,不论是评审方还是被评审方,都应秉承科学态度。高校内部应积极推广校园数据共享机制,把教师从繁琐的“填表”“被评审”和“评审”等日常杂务中解放出来,让广大教师得以潜心研究,真正把时间、精力用于科学研究。二是研究周期较长的理论或基础学科,部分研究能力较强且有明确长期研究计划的教师可申请延期考核。延期考核须经项目负责人申请,由所在学院教师评价委员会同意,并经学校教师评价委员会审议批准。延长期可以达到一个聘期。延长期结束后,按代表性重大成果产出方式进行评价。延长一个聘期考核的评价主体,其考核结果按两个聘期的结果合并计算。对于学校高层次人才或在教学、科研获得重大成就的教师可适当采取个人免考核的方式进行鼓励,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评价应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建立规范、有效和持续性的评价方法,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选择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满足高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优化学科建设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方向,形成调动各方积极参与的长效评价机制,带动学校整体发展。校级评价以学院评价为落脚点,推动学院增强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促进学科优胜劣汰。{作者:李湘萍 林青国,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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