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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0号)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推荐61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31日。期间,对入选实验区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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