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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樊靖:多方发力 向校园欺凌说NO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4/10 16:29:36 人气:29 评论:0 标签:

  人民网贵阳1月21日电 “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不仅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身心的伤痛,更是社会、教育之殇。”针对近年来频频曝光的恶劣性质校园欺凌事件,贵州政协委员、贵阳市南明区督学樊靖呼吁需多方发力,合力治理校园欺凌, 为孩子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在20 1 5年一则关于校园欺凌的新闻报道引起了樊靖的关注,“怎么会有这么恶劣的行为。”至此,樊靖对于这一问题尤为上心。 

  “我搜集了一下,2015年以来媒体报道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就近百起。”樊靖说,其实处于青春期包括在上小学的孩子们天天朝夕相处,偶尔发生摩擦也是很正常,某种程度上也符合孩子们的成长规律。但是近几年学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性质、手段越发恶劣,不得不引起社会的关注。 

  其实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已接连出台举措来应对处理。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已发布《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顶治理白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2016年11月,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暴力的指导意见》,对预防和惩治校同暴力行为进行规范。12月,国务院教务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要求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而造成“校园欺凌”有哪些?樊靖告诉记者,家庭教育缺失、中小学生自身心理健康问题突出、针对未成年校园暴力行为管教执法力度不够等都是造成校园欺凌的原因。” 

  要真正解决好这一问题,在她看来,各方应明确职责,合力参与。教育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任。“家庭作为有效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阵地,家长监护之责不可忽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家长要找自己身上的愿意。”樊靖认为,责任追究机制应将监护人纳入其中,孩子行为失当,监护人要在一定程度上负责。 

  “校园欺凌屡禁不止与违法成本过低,惩戒不力不无关联。”樊靖说,中国在儿童保护立法上,缺乏一整套系统的规定,少年司法的体系还没有建立,这就需要将校园欺凌上升为社会问题和法律层面。“实际处罚,力度也不够,有的只是赔钱了事,不足以对此现象产生震慑。”因而需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规,明确监护人、学校、社区、公安、司法等的职责,加大对校园欺凌的惩戒力度。 

  “孩子的事无小事,每一个人都应对校园欺凌说NO。”樊靖的话掷地有声,同时,广大教师、学生、家庭都应对什么是欺凌行为、怎么应对,都要有清晰而明确的认知,在多方合力,为孩子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其茁壮健康成长。(赵静 实习生 龙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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